根据《南阳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》,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1、体检参照原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,原人事部办公厅、卫生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[2007]25号)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原卫生部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0]19号)的规定进行。
2、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《面试通知单》、《体检通知单》于9月27日早上6:30到南阳市委门口(七一路53号)集合,逾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。集合时还需提交《体检须知》(见附件2,提前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://www.nyrsksw.com下载,体检考生认真阅读后签字,并交给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)。
3、9月26日面试结束后,进入体检人员在考点本考场休息室领取《体检通知单》。
4、体检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,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。
5、体检过程中,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,取消体检资格;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对弄虚作假、或者隐瞒真实情况,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,不予聘用。
6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,复检不超过一次。
7、体检费用自理(220元)。
8、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9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空腹、禁食、禁水8—12小时。
10、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11、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、误检后,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,自行离开体检医院。
12、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,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。
监督电话:0377—63399826